深圳市人民政府官网10月7日公布《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期,明确了率先建立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等方面目标。围绕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其中,在完善绿色价格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探索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对认定的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研究分布式能源、需求侧响应、储能发展配套价格政策,探索实施绿色电价、峰谷电价、气电联动价格等导向型政策,充分发挥能源市场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对新能源车、传统燃油车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价格机制。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完善城市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燃油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6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0万辆左右,LNG汽车保有量达2万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保有量达2000辆左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7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00万辆左右。
此前,海南已提出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差异化。海南省发改委2019年8月公布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差别收费政策,要求各市县结合实际,按照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应当低于非新能源汽车的差别收费优惠政策,制定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也曾提及,“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的道路差异化停车收费价格政策”。
深圳市《实施方案》部署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提出,推进“控煤、减油、增气、增非化石、输清洁电”:合理建设支撑性和调节性清洁煤电;“十四五”期间新增气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实现气电装机规模倍增;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推动粤东海上风电登陆深圳;“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积极推动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落点深圳;加快推动虚拟电厂建设,提升电网需求侧响应能力,鼓励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系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试点。
产业发展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1000亿元,安全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超600亿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2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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